都說世上最大的痛苦,莫過於兩個相愛的人不能在一起。莫念心裡一直愛著一個男人,直到她結婚後也一直未曾改變過,莫念喜歡管他叫長頸鹿,盡管莫念不清楚長頸鹿是否也愛著她,她曾經問過,可他不說。長頸鹿也已經是有家的人,或許是這個原因吧,他給不起承諾,就絕口不提那幾個字。於是,莫念跟長頸鹿就成了天隔一方的兩個人,長頸鹿已娶妻,莫念也遠嫁他鄉,這或許是天意弄人吧,愛總是讓人痛苦。
今年的情人節,莫念的丈夫俊文買了她最喜歡的百合花和精致的巧克力送給她,莫念深得俊文的疼愛,只要是莫念想要的,俊文都會滿足她,莫念看著那些花,感動得想要落淚,她是幸福的,不是嗎?只是,俊文為什麼不是長頸鹿,這就是遺憾!莫念曾一直想問他,當初為何不要她,而要娶他現在的妻子,可是,這個幼稚的問題到如今,又何意義?就算知道了答案,也只是徒增傷悲罷了。
美人卷珠簾,深坐顰蛾眉。但見淚痕濕,不知心恨誰。
莫念也曾恨過,恨他當年為什麼不要她,如果不是遇到丈夫俊文,如果不是俊文的百般疼愛,莫念就已經決心一個人過一輩子。
俊文工作總是很忙,忙到只能把莫念一個人丟在家裡,出門之前,總還不忘親一下莫念的臉,細心地說上一句“念兒,一個人好好在家待著,等我忙完了就回來陪你”。
只是俊文總是有忙不完的事;可能是一個人寂寞太久了,莫念總是對著窗外的某一處發呆,嘴裡還念念有詞,久而久之,就成了一種習慣。她喜歡李白的<長相思>:
“ 日色欲盡花含煙,月明如素愁不眠。
趙瑟初停鳳凰柱,蜀琴欲奏鴛鴦弦。
此曲有意無人傳,願隨春風寄燕然。
憶君迢迢隔青天。
昔時橫波目,今作淚流泉。
不信妾腸斷,歸來看取明鏡前”。
念著念著,莫念就很希望俊文能快點回來,也更加地思念長頸鹿,不知道長頸鹿有沒有想起她呢?
當年,長頸鹿跟他的妻子結婚,沒有邀請莫念,為什麼?怕她難過吧,還是怕她鬧事,這些已經不清楚了。莫念跟俊文結婚的時候,長頸鹿卻了,是對莫念的內疚,還是深深的祝福,也道不清了,只是跟俊文見面的時候,莫念只能對俊文說長頸鹿是表哥,兩個男人對視了很久,卻相互客氣起來,俊文似乎還是看出了什麼,於是有些霸道起來,轉身牽過莫念的手,對長頸鹿說:“你既然是念兒的表哥,請放心,我一定會好好待念兒的,不會讓她受半點委屈”。長頸鹿聽了,點點頭,只是笑笑。莫念不清楚,這樣的情景算不算兩個男人在為一個女人而戰爭,或許兩人都要有決一死戰的念頭了,也或許是莫念多想了,再怎麼樣莫念今生也只能是俊文的妻。只是在莫念的婚宴上,長頸鹿喝醉了,也沒有人猜出他到底是難過還是開心,他走的時候,莫念沒有去送他,她怕俊文多想,也怕自己多想,其實在心裡,莫念已經送了長頸鹿很遠很遠,恨不得把他送到車站,一直送到家,只是,作為俊文的妻子,她不能這麼做,這樣對俊文不公平。
愚人節那天,莫念被一個朋友戲弄了,那個朋友說是要到莫念家裡來,叫莫念在家裡等她,等啊等啊,從早上等到下午,才想到是愚人節朋友開的玩笑;於是,莫念又想到了長頸鹿,“我今天要回去,請等我”。她把這條短信發給了長頸鹿,不知道他是否真的會等她回去,過了一陣子,長頸鹿回復說:“好”。沒想到他真的會以為她要回去而等她,為了他的這個好字,莫念突然很想見到他,又有一種舊情復燃的感覺,幾天後,莫念回到故鄉,真的見到了長頸鹿,模樣依舊,只是兩人再也不能像從前一樣牽手去約會了,最多,莫念也只能在人前稱他一聲“哥哥”。長頸鹿請她吃飯,陪她玩了幾天,卻至始至終不說一句關於感情的話,莫念明白為什麼,或許他也明白,就算心裡都有愛,今生都不可能再在一起,說出那個愛字,又能挽回什麼呢,玩了幾天,莫念又要回到俊文的身邊,長頸鹿沒有送她,只對她說,我不送你是因為不想看到你我離別的樣子,我不忍心看著你難過。莫念一個人坐在回家的火車上,家裡還有俊文在等著她,可是心裡,還有長頸鹿的存在,想著長頸鹿的樣子,想著他為她唱的歌,莫念心碎到了極點。命運不知道為何總是捉弄有情人,今生,已經與長頸鹿錯過,錯過了,就再也不可能走到一起,他們就像兩條交叉線,交點過後,就只能越走越遠。
回到家裡,看著冷清清的房子,莫念有一股悲傷之情從心底湧出,俊文不在家,出差去了,房子才幾天沒打掃,就到處是灰塵,花草也快要枯死了,打掃了一整天,才整理好家裡的一切,莫念是個有潔癖的人,所以容不得有某個地方是髒的,在感情上也是一樣,莫念也是有潔癖的,所以,至今還是不願去親手破壞最初對長頸鹿的愛。下午,俊文出差回來,看到莫念,一臉的笑,笑裡還帶著一絲神秘,他從包裡拿出一個紅色的盒子,說要給莫念一個驚喜,莫念打開一看,是一顆耀眼的鑽石戒子,鑽石的光芒很刺眼,俊文把戒子戴在莫念的手指上,並且親了親她的手,說:“念兒,答應我,這輩子只屬於我”。莫念望手指間的鑽石,晶瑩透亮,這是俊文她堅真不遺的愛,莫念迎上俊文溫柔的眼神,不忍心說不,於是點了點頭,俊文開心地把莫念摟在了懷裡,莫念感覺俊文的懷抱非常的舒服,一轉念間,又想到了長頸鹿,不知道長頸鹿的懷抱是不是也同樣舒服,幾年前,莫念還沒有跟俊文結婚的時候,有一次跟長頸鹿見面對他說,我曾是多麼的渴望與你結婚,雖然你現在不屬於我了,但你可不可以為我做最後一件事,送我一枚戒子吧,哪怕是在地攤上買的十塊錢一枚的也行,在我心裡,我已經是你的妻子。長頸鹿聽完莫念的話,一言不語,最後還是說:“不行,我不能總讓你想著我,那樣你永遠也不會幸福”。回過神來,莫念還扒在俊文的懷裡,手指上的鑽石又閃了一下,這總光亮是俊文對莫念的愛,同時,也是莫念對長頸鹿的堅持,一種純潔的堅持,因為跟長頸鹿沒有越過男女之間的親密關係,對他只是一種單純的思念,只是覺得很想他很想他。鑽石又閃了一下,莫念仿佛在這鑽石的光芒裡看到了長頸鹿的影子。還記得長頸鹿送給莫念的歌<比我幸福>,此時此刻,他仿佛又在對莫念說:“請你一定要比我幸福”。莫念很想對長頸鹿說:“如果有來生,我還是願意與你相遇,如果沒有你,我寧願不要幸福”。看著俊文,莫念也很想對他說:“謝謝你對我這麼好,謝謝你的寵愛,這輩子我會陪在你身邊,只屬於你一個人,無論生老病死,貧窮富貴”。
現在,一切好象都歸於平靜了,大家都在走著自己的路,過著自己想過的生活,只是,每當手指間的鑽石在閃爍的時候,莫念才會想起,她心裡曾愛著一只長頸鹿,而她,也已是俊文最深愛的妻子。
“我們抬舉了愛情,也用愛情抬舉了自己和對方,當你被愛和愛上別人,你不再是一堆血肉和骨頭,而是一個盛放的靈魂”。
是的,莫念就是這樣一個盛放的靈魂,她愛過,也被愛著。只是,愛過的,已成事。
“一段恍如詩歌的往事,刻劃出扣人心弦的昨日回憶。隨著歲月流逝,當昨天已成往事,回首顧盼,無論是第一次暗戀、第一次被追求、抑或第一次約會,統統變得分外珍貴、分外叫人回味.......”這是張小嫻小說裡的一段話,莫念喜歡她說的這些話,讀張小嫻的書,就像在讀自己,越來越覺得,書裡的每個主角都是自己。因為這一切對莫念來說,長頸鹿是她第一次愛的人,而俊文對她,也是第一次被愛。鑽石耀眼地在指間閃爍,閃爍著永不退色的光芒,讓莫念知道自己是幸福的!